| 南洋商报 (北马) 28-9-2007
(槟城2007年9月27日) 信用卡盗用手法层出不穷,这一次是运输公司助理经理被人盗用信用卡资料上网购物。
事主是38岁的王宝宝,来自乔治市,她使用某银行信用卡已有5年多。在几年前,其信用卡开始面对被人盗用上网购物的问题,而所持的信用卡也因为有关问题而被更换了多次。
她向民政党槟州服务局助理莫国安及蔡遂良求助时指出,之前,银行都自行侦查到有关账目有问题而自行把账目撤销及重新发出新卡给他。
她表示,但是近2年来,其信用卡被盗用资料及上网购物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有关的过账数次也非常频密,而银行方面却没有侦查出有关过账的不妥,结果把账目算在她身上。
王宝宝指出,从她刷卡的纪录显示,从未使用信用卡上网购物,而据本身所收到的账单,盗用者大部分是上网向美国的公司购物。
她指出,有关上网购物的数额是介于几元到几十元,都是用美金交易。
她说,由于她没有上网购物,所以除了本身刷卡使用的数额,她拒绝缴付有问题的账目。
“针对这事件,我本身除了多次通过电话,也正式书写过多封的书信到有关银行上诉,但是,银行方面只是撤销部分的账目,而仍要我缴付1千800多令吉的欠款。”
电话信件投诉逾20次
王宝宝表示,她在9月20日时也收到由银行所发出的律师信,促她必须缴付有关欠款,否则必须在明年1月29日上庭听审。
她指出,她所作的电话与信件投诉不下20次,在电话上银行职员都只是叫她等待及要求正式的信件上诉,但当她作出信件投诉时,却从未收过银行的任何回应。
王宝宝说,她已针对事件报案,同时也将写信到国行的财务调解局投诉。
在这事件上,莫国安认为,银行在处理网上过账的事项应该更为谨慎,尤其必须翻查卡主的刷卡纪录,如果卡主从未上网购物,而其卡被用来上网购物时,必须先致电卡主询问,让卡主核证后才让有关账目过账。
他说,该局将会写信予有关银行,以促请该行重新调查王宝宝的户头,一旦发现有关账目有问题,就应该把之列为烂账,并撤销王小姐户头所欠的账目。 |